之前被美國證管會(SEC)指控「未經註冊銷售證券」的Blockone,雖然最後Block.one 廷外和解罰款了事,但最近又掀風波,被投資者控訴了,這次原告為投資者 Crypto Assets Opportunity Fund LLC 和 Johnny Hong。
回想當初EOS真的是ICO時最火熱,被宣傳得最厲害的項目,不少國內幣圈的人沒有比特幣,但不少EOS,說是以太坊的強化版、能讓人一夜暴富等等,看來這原告是買了大量幣,賠的很慘了。
他指:「為刺激 EOS 代幣的需求並增加銷售利潤,被告針對 EOS 作出重大虛假和極具誤導性的陳述,人為抬高 EOS 代幣的價格,傷害了毫無戒備的投資者。」
不知道EOS的幣價會不會受影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