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 |如若深情是一桩悲剧,定以死句读。||七夕中文社区征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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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秋的伦敦萧瑟的如一场失落的帝国梦,我走在满是枯叶的清冷街道上,才开始知道阳光在这异乡是何其矜贵。

自雅常常夜不归宿之后,我也常常在这寒风刺骨的街头拖尽时光,实在不愿独自面对常有蟑螂和老鼠出没的卑微逼仄的出租屋,这样的生活面貌让我透不过气来,以致憎恶世界。雅不在身边,我整夜整夜的失眠,夜像余生那么漫长,那么无从消磨。
年少时觉得自己是笼子里的鹰,只等有朝一日,咬断铁链,直冲云霄,后来才发现自己不过是从一个鸡棚跳到另一个鸡棚,仍命运宰割的小鸡罢了。

入秋后的伦敦黄昏很短,一刹便是天黑。入夜后再看这繁忙的都市,又是另一番景象,像是匆忙跌入了摇晃的酒杯里,灯火阑珊如隔世,有愁没愁的都要伤情一番。雅就是经常在旖旎的夜色里穿着伦敦灰的大衣钻进同性恋酒吧里,喝着烈酒,佯装着自己有不可言说的深沉往事,事实上只有我知道她是有多么的少不更事,但也总有西方女子走近她,她用自己费尽心思练就的英式口音英语潇洒应对。

最初到伦敦的时候,我们形影不离,我喜欢她爱玩闹的性格,陪同她去酒吧,我看她抑制住想要狂欢的兴奋与每个靠近她的女子款款而谈。而我在一旁,尴尬的笑着,因为酒精过敏,我每次都喝可乐,直到被雅的光芒逼的只能躲到角落里,她在与人眼神流转之间,目光扫向我,我看到的是嫌恶,于我如一盆冷水劈头浇下,坐在角落里的我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孤独。但我不怪她,是我自己活得太狼狈。

我和雅相识于国内大学,彼时我有男友,两个人都出奇的平凡,一生都会淹没在人群中的那种,我并不爱那个所谓的前男友,我尽可能的找理由避开约会,至于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彼时我想我可能并没有更好的选择。
直到雅出现了,她一下子为我劈开了一条新的生命之路,那种与众不同的刺激感让我找到了生活的兴奋点。
雅是同性恋者,她认定我也是,是的,我们都是女性,我们之间很自然,就如同异性恋一样。我们不似一般男女,考虑彼此在婚姻里的价值,她告诉我同性之间的相爱全凭直觉。
我们相识于电影选修课上,她坐在我旁边,那天讲的是伊朗导演阿巴斯的电影《生生长流》,她开口跟我说,“这电影我早就看过,特喜欢阿巴斯。” 我说,“我也是。” 我们私下开始了对于电影和阿巴斯的讨论。我从来没有过跟人如此顺畅自然的进行深入讨论过,我和雅语言和思想上的契合真实的触及到了心灵,那种精神上的美比爱更强烈。

但我没那么厌恶男人,我或许就是很多人说的那句,“每个人心中都有座断背山。” 而我是被雅一路推上去的,但我已经无路可退了,只能在风口处抱紧她。

因为她急于摆脱种种束缚,一心想要出国,她央求我同她一起。我与她不同,我家境极为一般,英国学费又昂贵,幸好那年乡下老屋赶上动迁,我当时为自己的幸运感到不可思议。但出国以后,语言跟不上,学业落后,连每次与雅亲热,我都觉得有愧于父母。
而雅自从离开了故土,真的就像挣脱了笼的鹰,自由展翅,留我一人堕到更深的谷底仰望她。
雅的人缘极好,各个国家的朋友都有,常被邀请去派对,她可以称的上Party Queen了,生活的热力充实,但我有时想要给她做一顿饭,她都扬言没时间。
她活得绚烂而丰盛,而我只不过想好好的活着。

周遭的留学生常常出去旅行,起初雅也和我建议过几次,但我都让她和其他朋友一起,而我在家关掉手机,实则只是因为不想看朋友圈,漫无天日的背着如何都记不住的英语单词。我何曾不想去Bath,看一眼罗马浴场,去苏格兰高地徒步,看天地壮美。但我实在过的窘迫,出于自尊,又不愿让雅为我掏钱。

我与雅之间渐渐不再亲密,雅一直想要搬出我们的出租屋,我只能央求她,要她怜悯我,我大老远跟随她来到这阴冷发霉的异国他乡,在这里除了她,我一无所有,她万万不能在这里抛下我。

我与雅最后一次相拥而眠,是看过电影《归来》之后,两个人是依偎着看完整部电影,电影里陈道明和巩俐两人被分别拉扯,只能隔空相望的场景让我们差点哭断了气。我们感叹在祖国的三万里山河里演绎着的王朝兴衰变更,而方寸之内是整个民族每个人的悲欢离合。时代风雨飘摇,人的命运也是,即使有所爱,但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时代把错归咎于命运,而命运把错扔时代,最后人被两者击打重压。或者历史的伤口从来不是拿来观赏的,人性的温情才是,电影中两人对彼此的深情犹如时代史诗,正应了那句,“如若深情是一桩悲剧,我定会以死句读。”

而生活在和平且物质丰盈年代的我们,平凡的相爱早已流于空泛,我们渴望被爱慕和追逐。当我为自己甘心为雅洗手作羹汤而觉得自我感动的时候,她笑我老土,而我笑她的轻狂。我们就像两个时代一样难再有交集。

(本故事纯属本人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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