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开始放假,百无聊赖中地站在书架前寻思着最近看什么书比较好,不经意的就看到这套《长歌行》。从2013年买入第一本开始,2015年已经买到第八本,却从未拆封看过。我不喜欢追剧,更不喜欢追书,总是想攒着到完结了再花一天的时间看完。一晃三年过去,上网查询是否完结,发现才出到第十一本。作者夏达因为与老东家夏天岛不和解约,这部长篇漫画的结局也变得遥遥无期。
按这个节奏,没什么意外这会是个坑。思及如此,也就顾不得等完结,拆封看了起来。
李长歌,李建成之长女,因小时候自请去突厥和亲被特封为“永宁公主”,后和亲被李世民阻止,但公主封号保留。她天资聪颖、性格倔强、爱憎分明,自幼师从房玄龄、魏征、尉迟敬德等开唐名臣。在二叔李世民的身边长大,从魏征和房玄龄的一番对话可以看出长歌和李世民感情颇为深厚。李世民更是将她视作掌上明珠,并常带着其出入军营。
只叹永宁公主不是男子,不能治国平天下。
老臣的感叹,是对于长歌才华的赏识,也是对她女子身份的惋惜。
唐高祖武德九年六月初四庚申日,秦王、唐高祖李渊的次子李世民在唐帝国的首都长安城宣武门附近发生流血政变,杀死了自己的长兄皇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得立为新任皇太子,并将继承帝位。太子及齐王亲属皆被诛杀,无一幸免。长歌其凭借武艺和众人的隐瞒下以“追捕过程中永宁公主连人带马坠入山涧”假死而逃脱,女扮男装隐瞒身份流落民间。她用计投奔朔州太守公孙恒,任朔州轻车都尉。在与突厥特勒阿史那隼一役中,长歌受以身殉城的公孙恒夫妇所托,为保城中百姓而与阿史那隼谈判,自愿为虏。
在突厥,她凭借自己出色的军事头脑成为了阿史那隼的军师,也遇到了挚友弥弥古丽。长歌用智慧和谋略为阿史那隼解决部落纷争,从奴隶变为幕僚。之后,长歌获药师孙思邈的徒弟传授武艺并招揽了燕云十八骑等力量,在公孙恒旧友秦老的帮助下筹建了沿“丝绸之路”行走的商队,不仅加强了和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交流,更形成了强大的情报网。毅然西行的她,在回纥遇到了与自己颇有渊源的颉利发,自此找到了自己的亲族。
长歌受以身殉城的公孙恒夫妇所托,为保城中百姓而与阿史那隼谈判,自愿为虏的时候,遭遇到城中百姓的非议:
叛徒!卖主求荣的奴才!突厥的走狗,装什么大义凛然呢!
城中百姓向长歌丢石头,连阿史那隼都看不下去了想要出手相助,而长歌只是说:
你答应过不杀城内一个百姓。
委屈是必然的,但有的时候辩解却不是必须的。想起年轻时,曾为了一些小事与周围的人争辩的面红耳赤,非要断个孰是孰非出来。随着年纪渐长,却是少了这样的“锐气”。争赢了怎么样,输了又如何呢?人们只会相信他们想要相信的事情,故而有时候是非曲直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长歌的挚友弥弥古丽说起自己的家乡,因为库那部的攻击,他们的土地被抢夺,男人被杀光,女人和羊群被瓜分。当长歌问是否想报仇的时候,弥弥古丽回答说:
向谁报仇呢?在草原上,本来就是这样的啊。如果我的部族足够强大,也会做同样的事。没有利齿的狼,要么饿死,要么被吃掉。
我喜欢这部漫画的原因,在于它从不是一部给孩子看的小人书。书里讲述的,是再现实不过的社会,肉弱强食的社会。要想不被淘汰,不被吞并,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断变强。
即使是一尾池鱼,我也不敢说一动一念尽在掌握,何况是人?想要算无遗策也好,想要万无一失也好,“算”都只是“术”罢了,“道”才是本。
观主,此“道”何所指?
无他,凭心而行,后果自负而已。
这是长歌和观主间就“何为道”的对话。对于现代人而言,为了维系身边的周遭可谓是用心良苦。为了某种目的而去隐瞒自己的天性和真实想法的活着,难道不累吗?很庆幸从小我就是遵从内心的个性,认准了想要做的事,不计成本不计后果的去做,最终追求的就是一句“无愧于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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