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奔跑的瞬间,我在想,我的一生就赌在这上面了,赌输了这条命就没有了,就算命还在,整天在一个暗无天日的小房子里,人生又有什么意义?
我沿着马路飞奔,飞奔,飞奔,那次我似乎要把这辈子能跑的步都跑完了。我的双腿,双脚,还有我的后背,可能是用力过猛过大,剧烈的疼痛,但哪里疼都不重要,只要命还在,只要他们还没追上,我就是这全世界最幸运的人了。
我就这样一直跑,就像电影《阿甘正传》里的阿甘,从中午一直跑到了晚上,直到再也跑不动了,在经过一个转弯的花坛处,我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心里想,如果他妈的这样还被他们抓住,那我也就认了吧。
这也算是精疲力竭之后的自暴自弃吧。
但人类就是这样一种神奇的生物,在地狱中煎熬,即使只是从天堂里垂下来一根蛛丝,也会毫不犹豫的往上爬。
就这样,在瘫坐在地上约过了半个钟后,我用原来从背包里拿出来,一直藏着的口袋里仅剩下的一点钱,坐上了一辆公交车。
对于一般人来讲,绝对会下意识的选择赶紧离开,立刻去火车站、汽车站或者是打电话报警、打电话给家人让其汇款。
而我,没有做出以上选择,也并没有选择马上逃跑,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我身上的钱不够;二是我强烈的自尊心。那时候我就在想,觉得自己以找工作的名义出来,被骗入传销不说一分钱没赚到,实在是难以启齿,也难以向家人说明和解释。
人常说,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地方,我决定剑走偏锋,选择在最危险的地方留下来,打工挣到钱,再离开这个地方。
后来回过头来看,也 可能是我的强烈自尊心救了他。贾总、阿海、壮汉们在寻找不到我的情况下,肯定第一时间赶去了火车站、汽车站等地,而报警这件事情, 有的时候并不如你想象的那般。我又想起了当时我刚去的时候那个被打的半死的逃跑者,就是在火车站被抓了回来。人命在那帮人的眼里就跟玩似的,如果不经历过 那种炼狱你是根本无法真正理解那个场景,无法相信人性竟然可以丑恶到那种地步。
因为刚刚逃脱了魔窟,我不 敢高调的去大公司应聘,而是随便找了个街边小店的洗碗的活,每天赚个几十块钱, 老板管饭管住宿,我把头发留长,胡子没刮,买了几身没有存在感的衣服,这样走在路上,估计连我老妈都不一定能认不出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总是会被噩梦惊 醒,总觉得自己还在 那个地方,醒来发现不是之后会点上一根烟,然后慢慢的抽。
直到今天,每当在半夜中醒来,我总是起身独自走到窗前,望着窗外漆黑的夜晚和浩瀚的夜空,慢慢地点燃起一根烟,烟头剧烈地燃烧着,伴随着一闪一闪的火光,我想起了那个深夜,我尝试走向那扇大门,借着火光看了看锁,尝试着推了一把,火光之下,有人在背后的屋子里翻了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