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应该简洁而不是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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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和Twitter有140字的长度限制,其它形式的文章则没有,也因此,我们想详细说明或者记录一件事情时,微博或者Twitter这样的简短形式往往是不够的。

但是,文章越长越好吗?我觉得不是。相反,如无必要文章要尽可能地短。读者读我们写作的东西,要么是通过它获得一些快乐,要么就是通过学到一点新知。

如果文章短的情况下就能满足要求,为什么要那么长呢?尤其是忙碌的现代人,其实是真没有时间来阅读一些长篇大作。在把事情说明白的情况下,尽可能短,就是节省读者的时间和精力。

在冯唐的《三十六大》里,他说:

西方人有个好文章的6C标准,用了六个形容词:Concise, Clear, Complete, Consistent, Correct, Colorful(简约,清澈,完整,一致,正确,生动)。

Concise, Clear其实就是要求文章要尽可能地简洁。过去如此,现在就更应该如此。冯进一步解释:

更简单地说,表达的内容要能冲击愚昧狭隘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探寻人性的各种幽微之火,表达的形式要能陈言务去,挑战语言表达能力和效率的极限。

抛开对文章的深度要求不谈,单单从简洁性要求:挑战语言表达能力和效率的极限,我是很认同这种观点的。

补充一点,乔治·欧威尔关于写作的六项基本原则也是很大程度上为了简洁:

  1. 你经常在出版物中看到隐喻,明喻或其它比喻手法,不要使用它。

  2. 能用简短的单词,就不要用长的单词。

  3. 一个词可有可无,就删掉它。

  4. 能用主动语态,就不要用被动语态。

  5. 可以使用日常用语表达,就不要使用外国用语,科技词汇,专业术语。

  6. 可以打破以上所有原则避免粗俗。

Image via pixaba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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