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23号的时候,我收到了一条建设银行发来的短信,内容如下:
您尾号xxxx的龙卡信用卡已于12月22日从约定账户成功扣款人民币xxx元。按最低还款额您还需还款xxx.xx元。请在12月24日前将款项存入约定账户中,将视同按时还足最低还款额,如已归还请忽略。使用“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可快速查账,更享免费账务变动提醒。[建设银行]。
我当时还有些奇怪,建行怎么自动从我的储蓄卡里扣钱,我每个月都是按时还款的,况且扣款的那个储蓄卡账户我现在已很少在用,里边基本上也没什么余额。
为了安全起见,我还是查了下我上一次还款记录,确认无误后,我又往那个账户再存多了些款,心想这下总没问题吧?
但是在三天后,也就是26号时,我又收到了来自建行的另一条短信,大意是我本期约定还款应扣人民币xxx.xx元,实际扣款未成功。该卡本期账单最低还需还款人民币xxx.xx元。
我当时感觉很奇怪,这是怎么回事?明明已经还过款了,怎么还发这个信息。刚好碰到元旦三天假日,我也没想那么多,今天上午时,我突然想起来这事,总觉得有些蹊跷,于是拨通了建设银行信用卡专线。
在同银行的人沟通后,银行人员告知我,我在12月份的确是还款了两次款,但是我名下有两张卡,一张旧卡,一张新卡,旧卡是即将过期的卡,而新卡是前一个月银行刚快递寄给我的那张新卡,我当时还款的是旧卡,所以那个(还款金额)不能算新卡的,也就是说,新卡我当时没有还,银行从我关联账户里已经扣除了相应的费用,包括违约金,现在已经还清了。
我听后当即就觉得不对劲,询问银行工作人员,两张卡,一张旧卡,一张新卡,旧卡即将到期,新卡是你们刚寄来的,两张卡共享一个额度,还款就理应 也是共享同一个额度的,怎么能说额度是可以共享,但还款就非得分开来计算?而且像我这种根本不知情的人,以为自己还了,但是实际上却在银行那里产生了违约行为,着实让人有点郁闷。
银行人员告诉我,银行就是这样规定的,她也没有办法。我生气归生气,但这时候显然还没丧失理智,便继续问对方,
“那这样是否会影响到我的信用记录?”
对方告知我这个属于不知情,而且后来也很快还清了,所以从以往的经验来判断,(这件事)是不会影响我的信用记录的。
我听后不觉恍然大悟,看来银行这个坑,不仅是我一人,貌似应该很多人都栽过跟头。我再三询问对方,是否可以确定这件事确实是没有影响到我的信用?
对方稍停顿了下回复我,大意是我可以去人民银行去查阅自己的记录报告,如果以后确实是因为这事影响到我的信用记录,他们(银行)是可以帮我申请免除掉这次影响的,毕竟这事我一不知情,二来也并非恶意后来也及时处理了。
话说到这份上,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我要求对方现在立即就将我的旧卡注销掉(也马上就要过期了呀),最后礼貌地跟对方说了声“谢谢”,然后挂断了电话。
几分钟后,我的手机收到了银行发来的旧卡确认注销的短信通知。
以我做事的风格,人民银行那里的报告我一定会去查的,毕竟事关信用这事无小事,可容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