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则新闻,大致是这样的内容:
一名男子在商场购买了一些服饰,后来回去后他发现裤子的尺码和颜色不是他想要的,就打算拿回去推掉。但在商场退货时,对方工作人员下意识拿起裤子闻了下,就是这个简单的动作,让这位男的感觉非常的不爽,于是双方就发生了一些纠纷。
待记者赶到时,双方仍然在为退货争吵。商场起先以商品(服饰)没有任何质量为由,表示不能完全推掉,而男子则声称买回去还没穿,包括衣服的吊牌都尚在,坚持要求商家全额退款。
按照规则,在这个服务的社会里,一般像服饰这种,只要在一定时间内,大多都是可以无条件退还的,商家以质量没问题为由而不给完全退货,这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但是,戏剧性一幕出现,男子除了要求商家退掉服饰等,另外需要赔偿自己的来回打车费,甚至误工费等。当我看到新闻到这里时,不觉都有些吃惊了,心想这男子有些过火了。
为什么我会这样认为?平心而论,在这件事情上,我认为男子开始是占理的,商家没有任何理由不给其完全退货。但男子要求商家补偿自己来回打车费甚至误工费时,很明显就过了。原因很简单,商家的商品是没有质量问题的,男子所要求赔偿的并非是由商家直接或间接引起的,而是男子自身的原因,所以理应其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
但接下来发生的,让我觉得这名男子显然是在得理不饶人。当商家最后同意完全退货时,并要求男子提供当初付款时提供的卡号信息时,男子以卡没带为由拒绝了,事实上事后男子也承认,当时卡就在他自己身上,只是他自己当时生气,想故意(为难)看下商家会如何操作。而因为没有响应的卡号,商家也是一脸无奈。
我在视频中可以较为清晰地看到,那位女孩子(商家工作人员)的态度有些生气,甚至说话也是有些冲,这点我很不赞同。
人常说,和气生财,即是说只有和和气气,才能更加广聚财源,做人要如此,做生意就更应该和和气气,顾客上门,无论买与不买,都应该笑脸迎接,即便是退货,也应该笑脸相迎,如果做不到笑脸,至少也不应该拉下脸色故意给客人看,没有人喜欢被别人冷眼冷脸,也没有人喜欢看别人的黑脸,对于花钱买服务的顾客来说,更是如此。
而对于这名男子,在占理的同时,我认为"得理"也应该"饶人",平心去跟商家谈,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对方不答应,可以电话工商等,自然有办法,而不是故意去“以牙还牙”甚至刻意去为难对方,换个思维,其实对方也只是个打工妹,又何必太为难(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