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從停車位共享開始,意猶未竟之下,我分享了一系列關於『共享經濟』的文章如下:
發想共享 02:店面共享
發想共享 01:還能共享什麼?
親眼見到共享風潮~~共享車位!
今天,繼續來談談這話題!不過,這次,我想就這概念繼續說一下,不談具體的共享點子.... _
先前,我認為共享經濟必須是資源所有權是在大眾手裡,而非平台所有,否則不就只是租賃經濟而已?
但我後來想想,這樣的想法其實還有些問題,走不遠的。為什麼呢?
如果共享經濟的前提是大眾必須“先擁有”所有權,那可能只適用於比較短期的未來。為什麼呢?因為共享經濟的精神是「弱化所有權,強化使用權」,那麼,共享經濟的前提竟然是建築於所有權的存在,這必然是有邏輯上的矛盾的。
意思是,大眾目前願意提供所有權來“共享“(出租)給使用權需求者,其實就暗指了擁有的本身超出所有人的個人需求,所以才有多餘出租空間。那麼,如果新的商業模式不斷出現,其實,想要自己”擁有“的人,一定會下降甚至消失!如果沒有個人擁有,那麼,平台擁有,進而”出租“給大眾,似乎就成為一種必然趨勢了?
那麼,這樣的出租經濟,還能稱為共享嗎?這似乎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但是,無論如何,這裡面有一個很重要的趨勢,也是熱門詞彙:服務化。
是的,如果我們放開了想,其實,非耗用品之外的實體產品,人們多半想要的是使用權本身,也可以稱為附著於其上的「服務」。以上說法,第一點,什麼是耗用品?例如吃的東西,你吃了我就不能吃了,那完全別想共享了,所以得要是非耗用品。第二點,車子是商品,但使用車子的權利,或稱為服務,才是人們真正需要的。
我們去咖啡廳喝咖啡,不會想先買一間咖啡廳再來自己慢慢喝,為什麼我們想開車,就想買一輛車呢?裡面有些原因可以說,但這裡不囉唆了,總之,未來,擁有這個動作的動機,將逐漸退化至純粹的擁有動機,而非使用動機。收藏名車,收藏名畫等等,就是一種純粹的擁有動機,這時候,擁有本身就是此人的使用需求,這樣有聽懂嗎?哈哈~~~
大部分人,應該不至於有太大的純粹擁有動機,多半是想使用服務而已。現在的許多擁有權情況,其實是出自於使用權市場還沒能進化完全而已。
往這個方向思考,其實,還能夠再進一步推出一個有趣的方向喔~~ 賣賣關子,下次再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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