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血液里流淌着音符 Music In My Blood | 谷歌点名#5 兴趣

When speaking of interest, I’d rather say it is my hobby. Many people likes travel, fashion, and beauty. I love listening to music. My mum said, when I was a little baby, I used to sing in the cradle with music . Every time they turn off the radio, I will start crying.

说兴趣,我倒觉得说爱好比较合适。有人的爱好是旅游,有的人是喜欢时尚,我的爱好也不少,一直比较爱的应该就是听好听的歌。妈妈说,我在摇篮里就喜欢听,还跟着邓丽君、龙飘飘的磁带后面咿咿呀呀。收录机一关,马上就哭。

很小的时候就跟着妈妈学会了《东方红》,跟着奶奶学会了《快乐的节日》。

上小学跟着爸爸听宋祖英、阎维文、祖海还有什么白雪、杭天琪,在学校也是文艺队的骨干成员,任何一次汇演,音乐老师是绝对不会忘记我,而且是靠前排中间的位置,因为我是横笛一把手啊。

记得六年级那年,我一如既往参加学校组织的奥数培训,每周末爸爸送我和邻居家小朋友一起去中心小学上奥数课。结果到考试的那一天,正好是镇文艺汇演比赛。真正是一个十字路口,一面去我自己的小学,一面是去中心小学,我顿了一顿后,还是去了自己的小学,和同学们开开心心地参加了文艺汇演。

过了几天其他同学的奥赛成绩出来了,我爸一看没我名字,问我是不是自己忘记写名字了,我才吞吞吐吐说自己压根儿就没去考。哎呦,那一顿胖揍啊!要知道,参加奥数培训和现在的不同,那时候都是选拔出来的免费培训,参加的都是所谓尖子生,不管能否考出名字都有很高的荣誉。我爸本来是满心欣喜地等着我的成绩脸上有光,可我尽然没去考,跑去唱歌跳舞了。

打那时起,我知道了,我喜欢音乐!

为了满足我的兴趣爱好,还是六年级那年,妈妈还让我参加了昆山的昆剧学校艺考,我面试已经通过了。班主任不同意,我爸爸也不肯,妈妈只好作罢。其实,当个戏子也蛮好的。

2000年,第一次看《绝代双骄》,让我知道了一个叫谢霆锋的小伙儿。歌,我很喜欢,就开始一直听,一直买。后来同学说这人其实那年上过春晚,不过我没注意吧。

后来是源源不断的香港音乐啦,跟着同学听Beyond。

直到我发现了学生时代的真爱——ELVA。说实话,那时候是真的疯了,从早听到晚。高中学习很辛苦,我一回到房间,无论是吃饭还是锻炼,我都会打开我的随身听,或者用复读机公放。从《Capucino》、《最熟悉的陌生人》开始,到《蔷薇》、《主打歌》再到《4U》、《爱上爱》,我一遍又一遍听,不够。后来连我妈都知道,还会跟我讨论什么歌好听,什么不好听。

我爸有时候嫌烦,说你又在听那个猪大哥啊(《爱的主打歌》)!

大学以后ELVA雪藏了,曲风变了,走炫酷、时尚路线;不再是力量、抒情和马尾了。

2008年,慢慢地我听到了蔡健雅,《呼吸》、《True Love》、《双栖动物》、《达尔文》,听Tanya唱歌有种抽烟的快感,歌词、曲风都很特别,真的不油腻。

说音乐,真的不是一两个名字,几首歌能说清的,讲了这么多,就是表达我对唱歌这件事的喜爱,一直以来,没变过。

唯一遗憾的,是我珍藏了多年的磁带和CD,搬家之前都被家人无意地毁坏和遗失了,我很伤心。现在的APP,已经找不回当初听音乐的纯粹和美好了,真的不愿意的自己爱好变成了快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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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写的蔡健雅的《二手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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